[注意事項] 1.影印病歷「當日取件」原則上均為現場等候 60-90 分鐘,若頁數超過15頁、剛出院病歷、超過2年未看診、因部份病歷資料在倉儲者等,需較長作業時間,若無法當日領取,承辦人員會與您確認申請內容及取件時間。 2.經接獲本院聯繫取件後,請於14天內取件,基於病歷保密原則,逾時未取件者得銷毀,申請費用恕不退還,如有需要請重新申請。 3.透過E-mail、傳真病歷複製者,逾時未取件將三個月內不再接受其E-mail、傳真申請。 4.病歷資料為個人隱私,為保障病人權益,若申辦證件不齊全或為影印本者恕不受理,敬請見諒! 5.請現場領件(為保障病人權益,需查驗證件正本,恕無提供郵寄服務) 。 6.中文、英文病歷摘要完成需七個工作天,最遲不超過十四天,行政費用100元,領取時收費中文病摘一份400元;英文病摘一份600元。。 7.非法定代理人申請或代理人申請,請參照「資格與需具備證件」並加填「病歷影印申請切結書」(現場填寫) 。 8.若同時申請放射影像(X光、CT、MRI)等報告申請,請至門診大樓1樓或住院大樓B1放射科申請,病歷資料僅提供文字報告。 9.醫師診斷書或醫師證明書,必須掛號請醫師開立。請參閱「診斷證明書申請」。 10.非「門診掛號申請」途徑需另外繳交行政費用新台幣100元,領取時再依病歷複本張數收費,每張5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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