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學倫理委員會旨在保障病人及其家屬的權益,並推動醫學倫理教育,以促進醫療人員對醫病關係、法規和行為準則的重視。委員會遵循教會與政府的倫理準則,並依相關法律規定進行運作。 | ||||||
主要職責包括: 一、醫學倫理教育:促進醫事人員的職業倫理教育,加強對病人權益的重視。 二、臨床倫理諮詢:為臨床醫療個案提供倫理諮詢服務,協助醫護人員在複雜的臨床情境中做出符合倫理的決策。 三、特定醫療行為審議:對特定醫療行為進行審議,確保醫療決策符合倫理原則,並保障病人的自主權。 四、組織架構:委員會由15至20位成員組成,並設有主任委員(由院長擔任)及副主任委員(由副院長擔任),確保多方專業意見的參與。 五、委員會每三個月召開一次例會,必要時亦可召開臨時會議,以確保倫理議題的即時處理。此委員會設置不僅強化醫療行為的倫理審查,還深植於醫療專業的日常實踐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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