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目的: 1.1擬訂及執行各醫療品質指標之監測追蹤及評值,提昇本院醫療服務品質,減少醫療資源浪費。 1.2藉由全面品質管理理念之引進,持續不斷地改善本院醫療服務品質,增強民眾及病人對本院之信任度。 1.3建立「以病人為中心」的醫療環境,確保病人就醫安全,減少醫療傷害事故發生。 2.適用範圍:委員會所有參與成員(包含常任委員或列席成員等)皆受本設置細則規範。 3.任務: 3.1推動本院醫療品質之各種可行方案。 3.2監測各科部所屬之品質指標與品管計畫。 3.3建置院內醫療不良事件通報制度與危機管理。 3.4研訂病人安全工作之策略及作業計畫。 3.5制定病人安全品質審查作業。 3.6監測異常事件之發生及處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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